出了这座山脉往南走了近整日的路程,他们才发现一座小山丘。
两座山丘相连,也取了个像样的名字,九莽山。
山脚有个规模不大的村子,大概二百来户人家。
因为距离不远的地方有两条官路和一条驿路,所以这座不起眼的村子反而常有路人歇脚。
此刻,三人便住在这座村子里唯一的客栈中最后一间房间中。
这也是拿银子堆出来的,否则,他们连个歇脚的地方都没有。
那位中年汉子依旧是那种打扮,头戴蓑笠,腰间挎着一柄圆月弯刀。
既然暗中操控他的两位巫师已经死了,那他自然也就恢复了神智。
“前辈以前可是在军中任职?”杨修试探性地问道。
陆薇薇的气色比起刚刚在山洞中明显好了许多。
“先谢过小兄弟了。”中年男子起身抱拳,随后又坐下,“兄弟怎么会知道?”
杨修笑了笑,“前辈身上独有的气势,并非普通百姓和江湖中人所能比拟的。”
“那都是很久以前的事情了,自从大将军被害以后,我也算解甲归田了。
朝堂之中尔虞我诈,实在是不适合我们这种秉性耿直的汉子。”
对于对面这位中年男子为何中了南巫的蛊虫,杨修和陆薇薇两人倒是非常好奇,不过两人都很识趣地没有多问。
显然已经没有询问的必要了。
“前辈不如把蓑笠摘下来吧。”陆薇薇笑着说道,“戴着这个,看起来实在别扭。”
中年汉子将手放在斗笠檐上,几经犹豫,最终还是没有下得去手。
“我怕摘掉以后,姑娘看起来更加别扭。”
陆薇薇笑着与杨修对视一眼,继续开口。
“大丈夫无论驰骋疆场还是行走江湖,都要讲究个光明磊落,前辈何必在乎这些细节?”
中年男子叹了口气,终于一把将蓑笠摘了下来。
从左脸处,一道触目惊心的深深刀疤沿着脖颈贯穿而下。
不过男子在谈及这件事情时,却是满满得豪气。
“这一刀,是替大将军挨的,但是我命大,没死。”
他似乎一瞬间便沉浸在了之前的往事中。
只听他自顾说道:“不过这一刀也值了,因为有了这一刀,才有了后面的平水大捷!”
“平水大捷?”陆薇薇双眸一亮,“就是杨守业将军率领五百兵马突袭南巫营地,不料却被埋伏,依旧奋战两千南巫兵马最后一举捣毁营地的平水大捷?”
“那是!”
中年男子像是孩子般重重点了点头,护着自己为数不多的宝贝。
杨修却紧紧皱起了眉。
“前辈快好好讲讲。”
陆薇薇赶忙帮中年男子斟满了茶水,然后坐回位子托腮静等下文。
这个机会实在太难得了,虽然军中并没有详细战报,但据坊间传闻,那一战五百名将士幸存下来的不足六人!
当他们返回中州营地的时候,胯下的白马皮毛都已经被鲜血染成了赤红色。
“都说南巫将士瘦弱,但他们的战斗技能却是非常强悍诡异的,这一点,但凡与他们交过手的中州将士都会承认。
盛传大魏儿郎能征善战,单人厮杀能力所向披靡,其实不然,我们远不是北方蛮族的对手。”
说到这里,他顿了顿,咧嘴一笑,“但是对付南巫士兵还是绰绰有余的。
除了单人厮杀以外,大魏最负盛名的便是以阵法作战。
十人为一队,五十人为一伍,百人为一阵。
可是南巫族却擅长两两作战,作战方式极为诡异。
疆场厮杀武器至关重要,所谓一寸短一寸险,一寸长一寸强。
剑少刀次之,最常见的便是长枪和长刀。
而南巫所用的乃是精钢打造的长镰弯刀,两名士兵各持一柄,中间以铁链相连。
每次攻击都是以两人对战我方一人,攻击极为刁钻,防守却毫无漏洞。
即便有失手之时,后面的将士总能及时地协防过来。
一时间,我们也的确是没有办法。”
对于南巫族巫师,陆薇薇多少还有些了解,但是对于南巫疆场,她便不知一二了。
“其实当时,我们与南巫将士作战并没有太多经验。
同样陷入了南巫将士身体瘦弱作战能力极差的固有印象里。
所以,在刚刚开始的几场战役中吃了不小的亏,以至于我们的战线向后缩退了数百里。
大将军这才不得不想出了奇袭南巫粮仓和兵器仓的主意。
这次突袭本来不应该由大将军带队的,虽然精挑细选出的五百位将士乃是兵中精锐,又各自配有锋利的攻击武器和近乎完美的防御盾甲。
可是深入敌军腹地这种事情还是太过冒险了些。”
中年男子叹了口气,“终究还是没人拗得过大将军。”
“在我们出发前天晚上,其实已经有一万五千轻骑由右侧迂回而去,以作接应之用。
至于我们奔袭的时间和地点更是恰到好处,可这些都是暗中潜伏在南巫十数年的兄弟不惜暴露身份拿命换来的。
那次奔袭皆是单人双马,另一匹马上驼的是重盾和重甲。
我们以轻甲奔袭,接连穿透了对方三层瞭望哨和防护壁垒。
当我们到达粮仓和兵器仓的时候,对方根本就没有察觉,那时,我们也已经死了五十多名兄弟。
我们换上重盾重甲再次发起冲锋,四百多具铁甲如洪流般一穿而过。
对方显然没有意识到我们会出现在那个地方,而那里的护卫自然也是以轻甲为主,甚至连巫师都没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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