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曾是如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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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章  初相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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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个身世凄迷,生逢乱世的金枝玉叶,有着最尊贵的血统

一个沉默寡言,内心温情的豪门公子,最痴情的眼眸,最难以启齿的爱恋

一个遭遇山河破碎,沦落风尘的欢场女子,言笑晏晏,逢场作戏成为本能

一个热情似火,仿若阳光的痴情少年,如风,如火,如花,如玉,如月

他是冰冻着心,赤心报国的少年,每一个眼神都是难言的情愫,对祖国的眷恋

是爱念,是愁苦,是悲壮,是绝望,是走向毁灭,还是能重见希望

乱世风云,纸醉金迷,笙歌艳舞的大上海,演绎一段痛觉人心,凄美的爱情故事,看乱世繁华中能否诠释‘关于一生静逸,一世安宁’的爱情。

伦敦的天气,雾蒙蒙的,就像是额娘常常说起的她的眼睛,明明迎面看着走过来一个人,可是只能瞧见影子,愣是看不清楚人家长的什么样子,为此还笑称要是将来我找了丈夫,可就没办法帮我把门了。

我抱紧了手里面书,裹紧身上的外衣,背着我的画板沿着一条并不算是宽广的小胡同走着,这夏末的季节清晨中总是带着微微的像是什么花朵的味道,带着沁人心脾的滋味和让人沉醉的感觉。

大概是我走着的时候太过低着头没有看清楚前面的路,和那个明明看着很远很远的影子竟然不经意间撞到了一起。

我着实吓了一跳,手中的书落了一地,昨夜刚刚下过雨的地面湿漉漉的,我低呼一声,急忙蹲下身子去捡书,却有一双手比我行动还要快,灰蒙蒙的雾气之中,我看不太清晰他的样子,我总觉得自己是有点传承于母亲的问题,列如眼睛,这在英国人的口中被称作‘遗传’。

虽然我看不太清楚他的模样,但是那双在雾气之中帮我捡书的手却是骨节分明,干净白皙,让人见之忘俗,很适合画画。

他快速的帮我捡起书,从地上站起身子,将书递了过来,诚挚的笑着看着还蹲在地上的我用很熟稔的英文道歉:“sorrymiss”。

我不得不承认他的声音也像是他的那只手一样,好听,尴尬之余,从地上紧忙站起身子接过他手中递过来的书,也同时看清楚了眼前的人。

典型的黑头发,黄皮肤,尤其是一双黝黑的眼睛像是天上的星辰一般曵曳其华,爽朗阳光的样子让我想起沈阳的那片向日葵地,现在,正是迎着阳光怒放的季节。

看他的样子,典型的东方人,我微微眯着眼睛认真的透过雾气看着他,试探的回道:“没关系,谢谢你帮我捡书。”

眼前的男孩明显的一愣,随即绽放出更大的微笑,露出洁白的牙齿:“你是中国人?”

我点了点头,翻看着手里面沾了泥巴和水渍的书,正在犹豫着该怎么办,他却看出了我的尴尬,及时的从衣服兜抽出一块蓝色格子的手帕递到我的手里面:“实在对不起,我没看见你,你快擦擦。”

我也没客气,顺手接过那块蓝色的格子帕子附在了湿漉漉的书皮上,回以一笑:“这帕子能借我用用吗,晚一些还给你。”

男孩子优雅的笑着看我,听了我的话,急忙回答道:“没关系的,送给你了,不用还。”

我微微一笑:“那真是谢谢了”

雾气似乎越来越大了,眼前的人很近,我却越发的看不很清晰,我抱紧了书,这么一个小意外,时间实在是不够了,估计再不走就要迟到了,给他鞠了一躬转身跑着离开。

身后传来男孩儿的声音:“喂,你叫什么名字?”

我回身倒退着往后走,蒙蒙的雾气之中,我只能看见他的神情却看不见表情,哈哈一笑,扬了扬手里面覆盖着蓝格子手帕的书本高声喊道:“三天之后在这里等我,还你手帕。”

说完,转身就跑,身后依旧传来那男孩的叫喊声:“我叫许韵,也许的许,韵律的韵。”

他的声音隔着重重雾气,清晰的传入我的耳中,许韵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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